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以在教育系统、党政机关、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就业为主,曾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华中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是培养卓越体育师资和各类体育专业人才的摇篮。学院设有体育系、公共体育系,2个本科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均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并设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备从本科到博士后全面贯通、学科丰富、层次完备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科研实力强劲。现有各类国家级人才5人次,省部级人才10余人次。师资队伍中有国际、国家级裁判18人,世界冠军1人。近年来学院相继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等国家级课题30余项,获得各类政府奖励20余项。
学院人才培养体系完善,质量逐年提升。涌现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马丹、世界冠军李茵晖、商春松等一大批优秀校友。羽毛球、游泳、田径、健美操等涌现多名世界冠军、亚洲冠军和全国冠军。学院注重国际化合作,学生就业率95%以上。
学院立足专业优势,重视社会服务。学院多次为国家队备战世界大赛提供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工作。获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研究基地,获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新时代新征程体育学院以党建为引领、以育人为核心、以学科为龙头,秉承“以生为本,以师为先”的办学理念,紧跟学校“建成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步伐,立足中南,面向全国,辐射世界,向着学科基础雄厚、术科亮点突出、教师教育领先的高水平体育学院努力奋进。
一、招生计划
体育教育(公费师范生)115人,体育教育(非公费师范生)67人(含高水平运动队不超过20人、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2人)。
二、招生省份及计划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体育教育(公费师范) | 体育教育(非公费师范) |
北京 | 0 | 2 |
天津 | 2 | 0 |
河北 | 1 | 2 |
山西 | 5 | 3 |
辽宁 | 2 | 0 |
吉林 | 4 | 2 |
黑龙江 | 2 | 0 |
江苏 | 0 | 2 |
浙江 | 2 | 2 |
安徽 | 6 | 4 |
福建 | 2 | 0 |
江西 | 2 | 0 |
山东 | 10 | 0 |
河南 | 11 | 0 |
湖北 | 18 | 12 |
湖南 | 2 | 2 |
广东 | 1 | 2 |
广西 | 6 | 0 |
海南 | 2 | 2 |
重庆 | 1 | 0 |
四川 | 6 | 4 |
贵州 | 11 | 0 |
云南 | 0 | 2 |
西藏 | 2 | 0 |
陕西 | 8 | 4 |
甘肃 | 4 | 0 |
青海 | 2 | 0 |
宁夏 | 3 | 0 |
注:各生源省份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测试,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2.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规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线。
3.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理科考生。
四、录取原则
1.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体育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在投档考生中,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排名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明确的投档原则或线上全投,我校将按照考生体育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3.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体育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有单独明确的要求,我校按照其文件执行。
五、监督机制
我校体育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体育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3206(本科招生办)、67868009(纪委办)。
六、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我校即默认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我校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2.我校执行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25年有关体育类招生的相关规定。
3.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其他机构或任何个人开展招生工作。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