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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2日 11:35 浏览数:[]

 

一、招生计划

       1. 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广东;

2. 招生人数:总计划95人,分省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在发布校考专业合格名单时公布。

说明:

音乐学(师范)专业包含公费师范生和非公费师范生,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自行选择是否就读公费师范生。

 

二、学费标准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执行国家公费师范生政策,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00元/月/人)。

音乐学(非公费师范生)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专业学费5750元/年/人,学分学费根据学生入学后所修学分另行收取(标准为100元/分/人),音乐类专业参考学费9000元/年/人,实际以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三、报考资格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不限文理科;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

3.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乐理论

4.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音乐类统考合格证,且省统考测试主科至少包含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 

5.考生参加省统考主科为器乐(不包括钢琴)或主项为器乐(不包括钢琴)的考生,报考我校仅限以下器乐种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手风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大管、长号、小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二胡、古筝、琵琶,其它器乐一律不招收。

 

四、报考方式

考生于2018年1月22日-2月22通过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网络报名系统或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平台(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或扫描二维码关注)进行网络报名缴费(我校不提供其他报名缴费途径,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考生于3月9-11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于3月12-14日到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将视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和我校公告为准)。

 

五、专业校考

【考试科目】

声乐(必考)、钢琴/器乐(在钢琴、器乐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器乐考试不包含钢琴)

 

【考试费用】

120元/人

 

【考试内容】

科目

考试方式及内容

声乐

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两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考试现场电脑随机抽取一首作为应考曲目。

钢琴

考生在报名时填报两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考试时两首作品均需演奏。

器乐

 

【成绩计算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校考最终排名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校考主科成绩/校考主科总分×60+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40)计算,分省按照招生计划的1:3确定合格名单。

 

【考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及我校考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候考,则视为弃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

2.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3.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

4.声乐科目考生一律自备伴奏音频文件,器乐科目考生可自带伴奏员或伴奏音频文件音频文件以MP3或WAV格式储存在U盘中(U盘中仅存储参加我校考试使用的音频文件因音频文件出现问题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试曲目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请考生认真考虑,仔细填写,曲目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六、高考录取原则

考生校考成绩合格窗体顶端

    考生须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规定的文化录取控制线上20分,分省按校考排名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

窗体底端

 

七、考试纪律和入学资格审查

考生应诚信应考,遵守考试纪律。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窗体顶端

八、监督机制 

1.我校音乐类专业校考将进行现场直播,并同步即时公布分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校考将进行全程录像备案,我校将从严查处舞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我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音乐学院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音乐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考风考纪监督员全程监督音乐类招生考试工作,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邮箱:zb@mail.ccnu.edu.cn;jubao@mail.ccnu.edu.cn。

   

九、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18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十、咨询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01室 

咨询电话:027-67863334、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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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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