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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3日 00:00 浏览数:[]
运动训练专业
一、招生人数及项目
1.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0人,每个项目原则上招生人数不超过15人(具体招生人数根据实际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2.招生项目:田径、艺术体操(有省市运动队队员经历)、乒乓球、足球(限招男生)。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报考项目可适当放宽,健美操项目须为竞技类。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三、学费标准
9000元/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考生必须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华中师范大学2010年运动训练单独招生网上报名,提交各项信息(含电子版照片),并在线打印《华中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须同时交验的其它材料:
(1)学历证明;
(2)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发证单位书面证明.doc(可点击下载,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其中武汉市体育局发放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可不出具此证明,我校将统一在武汉体育局进行审核);比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原件(复印件须在封面和有考生姓名位置加盖相应部门公章,单独出具成绩证明不予认可);
(3)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生政治思想状况考核表》(可点击下载,贴一寸免冠照片1张),并经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鉴定和盖章(加盖骑缝章);
(4)考生在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当地招办公章的报名表复印件(凡因未参加当地高考报名造成无法办理录取手续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相关报名材料可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东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邮编:430079
    邮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
3.报名时间:2010年3月14日—4月6日(双休日除外)
4.材料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报名材料集中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办理准考证。若未能提供所需报名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者,招生办公室将不予办理准考证,具体以我校招生网公示为准。
5.办理准考证时间:2010年5月4日。
6.收费标准:办理准考证时须上交报考费用:报名费100元,考务费200元
7.返还材料:二级运动员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包括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将于文化测试结束后当天下午现场还给考生(凭身份证或准考证);未被我校录取的一级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考生的相关材料原件请于划线结束两周内凭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我校招生办领取;被我校录取的一级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考生相关材料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至2010年10月1日前凭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我校招生办领取,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通过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体育专项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考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1. 技术考试:体育专项素质测试和体育基本素质加试,其中体育专项素质测试时成绩按450分计,体育基本素质成绩50分计,总计500分。考试时间:2010年5月6—7日。专业考试以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运动训练体育专业单招体育考试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为参考,按《华中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单招体育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细则》执行。
(1)体育专项测试指标(占90%):
田径:专项、技评。
乒乓球:身体素质(四米距离摸球台)、基本技术(下旋转上旋1/2台走动攻拉、技评)、实战能力(比赛成绩、战术意识、打法类型及技术特点)。
足球:脚颠球、20米运射、低空射门、5—25米折返跑、实战能力;其中守门员测试项目为30米跑、立定三级跳、踢远、扑接球、实战能力。
艺术体操:身体形态(身高、体重、形象)、身体素质(劈叉、下桥、转肩、踢腿)、专项技术(身体动作技术、器械基本技术、自选成套动作)。
(2)体育基本素质加试(占10%):所有考生均须加试体育基本素质,项目包括100米、二级蛙跳、三角障碍跑共三项。
2.文化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150分,总分600分。考试时间:5月8—9日。
3.体检:
时间:2010年5月5日;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医院;费用:40元(由华中师范大学医院现场收取)。凡未参加我校组织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六、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
1.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两周后考生可以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网址为:http://zs.ccnu.edu.cn,如对成绩有疑问,可拨打(027)67863404、67863334、67867080咨询。
2.录取:
(1)录取原则:体检合格,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文化录取资格线,在文化录取资格线上,分招生项目按体育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田径项目专项成绩须达到国家规定相关要求。
(2)录取时间:6月中旬
(3)录取方式:学校将预录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并报考生所在省招办和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后,于七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3.免试及加分: 
(1)免试: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报运动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可免试进入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2)加分: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专业成绩特别突出,经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后,可在政策范围内适当加分录取)。
4.补充说明:
(1)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提前单独招生类型,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受一样的政策。
(2)录取到体育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该专业考试及录取方式为参加我校提前单独招生考试。体育运动训练考试考务相关问题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专业测试相关问题由各项目主考负责解释。
 
体育教育专业
一、 招生计划
1.招生人数:面向全国招收190人,其中免费师范专业160人、非师范专业30人;
2.分省计划:湖北57人、山东8人、广西11人、福建11人、河南11人、江苏8人、江西8人、辽宁8人、湖南8人、四川8人、浙江8人、吉林8人、黑龙江6人、安徽6人、广东6人、内蒙古6人、云南6人、海南6人。
二、 考试及录取
1.报名条件: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举行的体育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72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2cm。
2.录取原则: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原始分150分);具体投档原则以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相关规定为准。文化成绩或体育单科成绩特别优秀考生,我校将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录取。
 三、主要课程
教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统计学、体育概论、学校体育学、运动生物力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管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社会学、田径、体操、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门球、棒球、垒球、木球等)、武术、艺术体操、游泳、气功、健美操、体育舞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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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101室
部门: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mail:zb@ccnu.edu.cn
电话:027-67863374 027-67862239 027-6786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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