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和《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规则为:根据考生总体成绩划定文化录取分数线,根据各项目考生专项水平划定各专项录取分数线(其中田径项目在不低于85分的基础上划定,篮球、足球、排球项目在不低于75分的基础上划定),在文化和专项成绩都达到录取资格线的一志愿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田径项目不分男女,不分小项;男子足球项目分守门员和非守门员;女子排球项目分自由人和非自由人;体操项目不分男女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项目之间录取分数线不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考虑各项目生源情况和我校运动训练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文化分数线为255分,各项目专项成绩分数线和综合成绩分数线(100分制)如下:
项目 |
文化 分数线 |
专项 分数线 |
综合 分数线 |
田径 |
255 |
88 |
76 |
男子篮球 |
255 |
75 |
70 |
女子排球(非自由人) |
255 |
75 |
65 |
女子排球(自由人) |
255 |
80 |
71 |
男子足球(非守门员) |
255 |
75 |
69 |
男子足球(守门员) |
255 |
77 |
68 |
体操 |
255 |
93 |
77 |
艺术体操 |
255 |
87 |
76 |
乒乓球(男) |
255 |
92 |
79 |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