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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湖南省录取规则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6日 22:00 浏览数:[]

 

     近日接湖南音乐类和舞蹈类考生反映,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对我校录取规则不明晰,现就相关规则进行以下说明,以便帮助考生合理填报志愿:

我校2020年音乐学(公费师范)、音乐学(非公费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在湖南省设置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志愿组,根据《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平行志愿组无统一投档规则,具体的投档录取规则由高校确定。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我校音乐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非公费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照湖南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其他录取规则参照我校招生简章执行,特此说明。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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