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和《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结合教育部对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的要求,现对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招生计划进行以下说明:
一、关于“0计划”的说明: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录取时不分省份,全国通排,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0”,代表我校该专业有校考合格生源,具体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各生源省份考生报考情况,按照专业排序规则,再分配各生源省份具体招生计划。
二、关于专业方向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的相关要求,我校音乐表演和舞蹈学专业分方向编制招生计划,音乐表演专业分为: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小提琴)、音乐表演(中提琴)、音乐表演(大提琴)、音乐表演(低音提琴)、音乐表演(手风琴)、音乐表演(长笛)、音乐表演(单簧管)、音乐表演(双簧管)、音乐表演(萨克斯)、音乐表演(大管)、音乐表演(长号)、音乐表演(小号)、音乐表演(圆号)、音乐表演(大号)、音乐表演(小军鼓)、音乐表演(二胡)、音乐表演(古筝)、音乐表演(琵琶);舞蹈学专业分为:舞蹈学(男生)、舞蹈学(女生)。
请考生按照本人获得校考合格证的专业方向准确填报,因个人失误,造成志愿填报错误,我校概不负责。
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27-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9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