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120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和“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60多万优秀人才。
二、保送条件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规定的澳门保送生条件。
三、考核及录取方式
根据教育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的统筹安排,我校将对符合澳门保送生资格的报名学生进行面试考核,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1.总计划20人(具体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2.招生专业
序号 | 所属学院 | 招生专业名称 | 科类 |
1 | 教育学院 | 教育学类(含学前教育(师范)、融合教育(师范)、教育学) | 文理兼收 |
2 | 心理学院 | 心理学类(含应用心理学、心理学(非师范)) | 理工 |
3 | 法学院 | 法学类(含法学、法学-经济学交叉班) | 文理兼收 |
4 | 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非师范)、汉语言文学(国家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汉语言) | 文史 |
5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师范)、翻译) | 文理兼收 |
6 | 历史文化学院 |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师范)、历史学(“开沅”国家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历史学(国家文科人才培养基地班)、历史学(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 | 文史 |
7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师范)、数学-经济学交叉班) | 理工 |
8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学(师范) | 理工 |
9 | 化学学院 | 化学类(含化学(师范)、化学(英才班)、化学-生物学交叉班、应用化学) | 理工 |
10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技术、化学-生物学交叉班) | 理工 |
11 |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 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师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 文理兼收 |
12 | 新闻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 文理兼收 |
13 | 计算机学院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基座”基地班)) | 理工 |
14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经济学类(含工商管理(数字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教育、经济学、数学-经济学交叉班、法学-经济学交叉班) | 文理兼收 |
15 | 社会学院 |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 文理兼收 |
说明:(1)以上所有专业学制均为四年;(2)按大类录取的师范专业,进校后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专业分流;(3)考生具体录取专业(类)以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五、监督管理
我校澳门保送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澳门保送生招生录取等工作实施监督。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86-27-67867080、67868009(纪委办),邮箱:zb@ccnu.edu.cn。
六、其他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
2.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3.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86-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