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体育教育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体育教育(免费师范生)61人,体育教育(非免费师范)95人(含高水平运动队13人)。
二、招生省份及计划
注:各生源省份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三、学费标准
体育教育(免费师范生)执行国家免费师范生政策,免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00元/月/人)。
体育教育(非免费师范生)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专业学费1250元/年/人,学分学费根据学生入学后所修学分另行收取(标准为100元/分/人),体育教育专业参考学费4500元/年/人。
四、报考条件
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行的体育专业统一测试和全国普通高考,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线。
五、录取原则
按照生源省份体育类专业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体育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生源省份体育类投档原则投档,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名录取;若生源省份没有明确的投档原则,我校将按照省体育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分别按照上述原则排名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按照上述原则排名录取。
六、其他说明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非体育类专业。
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17年有关体育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01室
咨询电话:027-67863334、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网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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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