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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新生入学导读

发布日期:2006年11月06日 00:00 浏览数:[]

导 航

致新同学的一封信
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新生缴费须知
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新生缴费项目及标准
2005年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办法
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新生报到程序
新生其它需办理的业务

致新同学的一封信

亲爱的新同学:

    你好!

    艳阳高照,金风送爽,梧桐依旧绿,桂花已暗香。欢迎你在桂子山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成为她的新主人!

    祝贺你的成功!感谢你的选择!欢迎你的到来!

    华中师范大学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具有百年悠久历史的大学之一。在百年风雨历程中,华中师大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精华,吸取外来文化养分,发扬革命文化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形成了优良校风和独特办学风格,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雄厚办学实力并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的大学。

    百年历程,一批批优秀青年从四面八方来到桂子山,一批批专业人才又从桂子山奔向五湖四海。华中师大已经为国家培养了二十余万人才,许多杰出青年在这里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桂子山是杰出人才成长的摇篮。

    这是一所美丽的校园,早春玉兰盛开,盛夏梧桐如伞,金秋桂香满园,严冬梅花吐艳;高大的樟树林四季常青,在绿色的掩映中,青砖碧瓦的古老建筑与现代化的教学楼鳞次栉比,相映生辉;这也是一片人才的丛林,有一批学养深厚、学问精淳、享誉国内外的专家教授,有一批极富青春活力和创造精神的中青年学者,有一批专业知识扎实和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管理工作者。

    当你来到桂子山的时候,我们已经在教学楼和图书馆备好了座位,已经在桂花树下为你安排了晨读的石台。蜿蜒的林间小路,将陪你吟诵诗词或记忆公式;丰富的馆藏图书,将成为你自由击浪的学海。

    我们知道,每一个同学都有远大的理想,一踏上桂子山的土地,你们就将开始为新的人生目标奋斗。你是前一个战役的胜利者,你一定不会满足,一定会继续保持和发扬曾经助你成功的那种奋斗精神。希望你能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和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去夺取人生的新胜利!你选择了华中师大,华中师大也将无愧于你的选择!华中师大助你成才!

    2003年,华中师大迎来了百年校庆,而你们也将和华中师大在新百年征程中共同前进。希望你们在“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以及“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的引导下,为母校的明天、为自己的未来努力奋斗,在华中师大的广阔舞台上展现出自己的风采!

    当前,高等教育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大学建设也迎来了飞速发展的新时期,华中师大也将在新的竞争中拼搏进取,去攀登办学历史上新的高峰。我们将学校未来发展的总体目标定位于:以百年校庆为新的起点,用20年左右的时间,把我校建设成为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了实现这个新的奋斗目标,华中师大要和你们这些21世纪的年轻学子们一起激发自己的青春活力,以昂扬奋进的姿态,去开创新的百年、新的辉煌!

    来,新同学,我们一起奋斗!

    你的美好人生,华中师大新的美好蓝图,都将在我们的共同奋斗中变成现实!

    来吧,今天你以华中师大为荣;明天,华中师大必将以你为荣!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五年七月

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

 

    1、新生凭入学通知书、高考准考证或身份证于9月1日至2日来我校报到。入学请勿提前或推迟,个别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须来电或来函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待入学报到时补交有关请假证明。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且超过两周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学校在校内主干道设立迎新总站,负责处理报到中的问题;各院系(各专业)在校内主干道上设院系服务站,为新生办理报到、伙食(金龙卡)购买(需预存生活费计100元)、自带档案交接、领取批扣款收据等,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办理缴费(已成功批扣各项费用的学生不需办理)、军训服装领取等手续。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的新生,须自行到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各种手续。

    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学校在武昌火车站设有迎新接待站,有专车免费接新生到校报到。

    2、为了了解新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新生进校后,学校要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功课的摸底考试,望新生作好准备。

    3、学生每学年开学时须缴学费和住宿费。缴费办法及标准详见《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新生缴费须知》和《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新生缴费项目及标准》。

    4、新生中的共产党员,请直接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新生入校后将介绍信统一交给各院(系)党总支,由各党总支到我校党委组织部集中办理接转手续。

    新生中的团员来校前持团员证到原所在学校(单位)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报到后凭团员证和团员档案材料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到我校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5、按照教育部有关精神要求,高校不再统一为新生购置生活用品。因此,学生生活用品由学生自己负责购置。一般来说,在校期间所需生活用品主要包括棉絮、垫絮、被套、床单、蚊帐、枕头、凉席、水桶、脸盆等(为方便新生,我校校内设有集中售卖点,本着自愿原则购置)。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报到后即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复查,进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还要组织专业复查。凡体检不合格或在招生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和其它不符合入学条件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体检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注册,取得学籍。取得学籍的学生统一领取学生病历(学生病历是享受公费医疗的重要凭证,丢失或转借他人将影响本人的公费医疗待遇,请妥善保管)。领取学生病历前的医疗费由新生自理。疫苗费根据学校预防保健工作的要求,结合体检结果另行收取。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一次性缴纳健康平安保险费120元(30元/人·年)。

    7、新生乘火车来校,可凭我校入学通知书购买半票。陪送新生到校的亲友,食宿自理。

    新生行李不论托运或自带[包括提包、木(皮)箱等]都可使用行李标签。标签上应工整写明华中师范大学XX院(系)X X专业和本人的姓名,行李标签要放在醒目处。

    旅途中必须遵守有关政策法令,切实注意安全,注意饮食卫生。贵重物品(人民币、证件等)应妥善保管,物品停放、中途转车、休息等各个环节要保持警惕、注意安全。

    8、学校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喻路152号(在武昌江边中华路乘15路、18路、521路;在武昌火车站乘59路、 538路、901路;在汉口火车站乘536路、715路;在汉口新华路长途汽车站乘703路;在武汉港乘503路公共汽车到武昌广埠屯站下车即到。)

    邮政编码:430079

    招办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传真:(027)67861550

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新生缴费须知

    我校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领取奖学金、助学金和生活补助费等,均是通过使用学校委托银行统一办理的个人银行卡来实现的。

    学校委托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支行为2005级每位新生办理了中国银行长城卡(以下简称银行卡),并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每位新生。现将使用此银行卡缴纳学费等有关事宜介绍如下:

    1.此银行卡具有存款、取款、转账、汇兑、消费等功能。新生可凭此银行卡在任何地方的任何一家银行存取款(仅限于中国银行的网点)或汇款(任何银行均可,汇款单填写格式:收款人为学生本人,账号为学生本人银行卡上的号码,收款银行为中国银行湖北分行武汉东湖支行)。

    2.新生须于2005年8月15日至8月22日期间,在当地选择一家银行,将本人应缴的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的累计总金额(见《2005年新生缴费项目及标准》),足额存入或汇至本人的银行卡中。以后每学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均照此办理。从资金安全等方面考虑建议学生家长亲自帮助办理。

    3.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支行将在8月25日前后,按照学校提供的收费标准,采取批扣方式,将每位新生存入或汇入本人银行卡的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划转到学校账户上。新生存入或汇入的银行卡中超出应缴数的金额,仍留在卡中,由其本人自行支配使用。

    4.新生到校报到时,在所属院系迎新点领取学校出具的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收据,同时补签《学费代扣授权书》。

    5.所有新生必须缴清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后,学校方予以学籍注册。对于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清学费的学生,可持乡镇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及有关材料,到校后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资助,缴清学费、住宿费和代收费,然后予以学籍注册。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及申请审批程序,详见《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办法》。

    6.新生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的银行卡,并记住自己设定的密码;每办理一笔存款或汇款,银行会给你出具一份回单,也请妥善保管,作为必要时的查询依据。

 

 

 

 

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新生缴费项目及标准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是否师范
学制
学费
(元/年)
住宿费
(元/年)
代收费合计(元)
缴费总计
(元)
 
 
政法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法学
非师范
四年
5100
1000
1058
7158
 
哲学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国际政治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教育学院
教育学
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学前教育
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心理学院
心理学
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师范
四年
5100
1000
1058
7158
 
汉语言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新闻学
非师范
四年
5100
1000
1058
7158
 
戏剧影视文学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广播电视新闻学
非师范
四年
5100
1000
1058
7158
 
社会学系
社会工作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社会学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
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历史学(基地班)
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公共事业管理(文化管理)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经济学院
经济学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工商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国际经济与贸易
非师范
四年
5100
1000
1058
7158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生物技术
非师范
四年
5100
1000
1058
7158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
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旅游管理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信息技术系
教育技术学
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电子信息工程
非师范
四年
5800
1000
1058
7858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师范
四年
5100
1000
1058
7158
 
财务会计教育
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统计学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信息与计算科学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
师范
四年
5100
1000
1058
7158
 
物理学(基地班)
师范
四年
5100
1000
1058
7158
 
通信工程
非师范
四年
5800
1000
1058
7858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非师范
四年
5800
1000
1058
7858
 
化学学院
化学
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应用化学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计算机科学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非师范
四年
5800
1000
1058
7858
 
信息管理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非师范
四年
5800
1000
1058
7858
 
电子商务
非师范
四年
5800
1000
1058
7858
 
管理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外国语学院
英语
师范
四年
5800
1000
1058
7858
 
俄语
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日语
非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058
6558
 
音乐学院
音乐学
师范
四年
9000
1000
1058
11058
 
舞蹈方向(音乐学专业)
师范
四年
9000
1000
1058
11058
 
音乐表演
非师范
四年
9000
1000
1058
11058
 
美术学院
美术学
师范
四年
9000
1000
1058
11058
 
艺术设计
非师范
四年
9000
1000
1058
11058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师范
四年
4500
1000
1122
6622
 
运动训练
非师范
四年
5800
1000
1122
7922
 
高职学院
(专科)
商务英语
非师范
三年
5500
1000
1058
7558
 
计算机应用技术
非师范
三年
5500
1000
1058
7558
 
财务管理
非师范
三年
5500
1000
1058
7558
 
装潢艺术设计
非师范
三年
6750
1000
1058
8808
 
 

说明:(1)住宿费标准

 2005年校内普通本专科学生住宿费标准为800—1000元/年(学生宿舍由学校根据院、系或专业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

(2)代收费系指下列项目(非体育专业代收费合计:1058元;体育专业代收费合计:1122元)

项      目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体检费

52

含心理咨询费

教材及资料预收款

800

含外语学习报

军训国防教育费

110

新生军训服装及教材费

体育服装费

160

体育专业体育课服装费

96

非体育专业体育课服装费

2005年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凡录取到我校的学生,入学时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录取到我校的学生,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的,必须做到:

    ①《录取名册》、《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三类证件上的姓名一致。②《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编号一致。③《户口迁移证》原住址栏与《录取名册》生源地一致。

    符合以上条件的户口方可予以审核,纳入我校学生宿舍集体户口管理。

    2、录取到我校不迁移户口的外地学生,纳入我校暂住人口管理范畴,办理暂住人口登记手续由新生入学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录取通知书》;②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③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3、武汉市家庭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也不纳入暂住人口管理。

    4、各院系在新生入校时,请用铅笔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填写学号和身高,并按照学号顺序整理出迁移户口人员名单,于军训结束前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及名单一并交到保卫处户政室。

    5、新生入校后,由我处将《暂住人口登记表》下发到各院系,由院系负责填写,于十月底交到保卫处户政室。

    6、有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又无居民身份证的,请在上交户口前,留存户口复印件一份以备用。

    7.户口迁入学校后,除退学、转学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将户口中途迁出。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办法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为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申请贷款金额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的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学习成绩好,能正常完成学业;

    4.承诺向银行提供上学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

二、需要贷款的学生应准备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此表在我校学工部网站下载,网址:xgb.ccnu.edu.cn);

    2.个人申请(包括家庭情况说明);

    3.贫困证明(乡镇及以上单位的公章);  

    4.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两个证件复印在一张A4的纸上)。

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新生报到程序

 

    2005年迎新工作本着“以生为本”,简化程序、方便新生、简洁而隆重的原则,实现“一站式”服务。报到程序如下:

    报到示意图:

①交验录取通知书

②打印报到单             

 ③上交自带档案                

 院系报到  

④办理伙食(金龙卡)

⑤签署《学费代扣授权书》

⑥领取批扣款收据

⑦办理缴费业务    

⑧办理入住

    说明:

    ①    交验录取通知书:请出示高考准考证或身份证,并上交《华中师范大学2005年录取通知书》除“本人留存”外的另一部分。

    ②打印报到单:含个人基本信息,如高考报名号、姓名、性别、院系专业、宿舍号、报到办理手续记载表等。

    ③上交自带档案:根据各省要求需要自带档案者,将自带档案交给院系并办理交接手续。

    ④办理伙食(金龙卡):交费100元现金(系生活预存费),领取金龙卡。

    ⑤签署《学费代扣授权书》:在“华中师范大学学费专用卡”上存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收费项目费用等,届时本人签字。

    ⑥领取批扣款收据:在“华中师范大学学费专用卡”上存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收费项目费用的学生已由中国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成功批扣,报到时在院系服务站领取收据之后,请直接到本人宿舍。若未存够足额费用的新生,请到新生迎新点财务处缴费处办理缴费手续,然后到本人宿舍。

    说明:学校在校内主干道设立迎新总站,主要任务负责处理报到新生中的遗留问题,无特殊要求的新生不需要到迎新总站报到。各院系服务站设在九号楼前,实行院系服务站与迎新总站局域网连接。

    ⑧办理入住:凭缴费收据到本人宿舍并办理入住手续。

另:

新生其它需办理的业务

    1、待新生入住宿舍后,于9月1日至9月2日到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办理健康平安保险,四楼进行电子照像,然后下一楼领取军训服装(凭缴费收据)。

    2、新生体检从9月4日开始,分院系分批组织新生到校医院体检。

    3、新生党、团组织关系于开学后由院系集中分别到组织部、团委办理。

    4、个别新生的户籍转入放在新生进校后以院系为单位集中到保卫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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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101室
部门: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mail:zb@ccnu.edu.cn
电话:027-67863374 027-67862239 027-6786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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