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训练专业
一、招生人数及项目
1.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80人,每个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2.招生项目:田径、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篮球(限招男生,且身高须达185cm)、足球(限招男生)、网球。具备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报考项目可适当放宽。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我校招生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三、学费标准
9000元/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点击进入),进行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运动训练单独招生网上报名,提交各项信息(含电子版照片),并在线打印《华中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报名表》。
2.报名时须同时交验的其它材料:
(1)学历证明(学籍所在中学出具的相关证明);
(2)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比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原件(复印件须在封面和有考生姓名位置加盖相应部门公章,单独出具成绩证明不予认可);
(3)考生在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当地招办公章的报名表复印件(凡因未参加当地高考报名造成无法办理录取手续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可直接点击下载);
(5)报名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www.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数据为准,未查询到相关数据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可直接点击下载),并按表中要求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相关报名材料可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东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4室)
邮编:430079
邮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
3.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3月31日(双休日除外)
4.材料审核: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报名材料集中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办理准考证。我校将于4月13日在网上发布资格初审公告。
5.办理准考证时间:5月8日
6.收费标准: 300元/人
7. 材料返还:二级运动员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包括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将于文化测试结束后当天下午现场还给考生(凭身份证或准考证);未被我校录取的一级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考生的相关材料原件请于划线结束两周内凭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我校招生办领取;被我校录取的一级及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的考生相关材料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至2013年10月1日前凭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我校招生办领取,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体育专项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1.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总分为600分(测试打分按百分制执行,成绩按600分制计)。考试时间:5月10日。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具体附后)。
2.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150分,总分600分。考试时间:5月11—12日。
3.体检:
费用:60元(由华中师范大学医院现场收取)。凡未参加我校组织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六、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
1.成绩查询:考试结束两周后考生可以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网址为:http://zs.ccnu.edu.cn,如对成绩有疑问,可拨打(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咨询。
2.录取
(1)录取原则:体检合格,根据考生总体文化成绩划定文化录取资格线,在文化录取资格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30%+专业*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田径项目专项成绩须现场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并按照专项分别排名录取,对于田径成绩特别突出(现场测试达到一级左右)的考生可参照一级运动员标准录取。
(2)录取时间:6月中旬。
(3)录取方式:学校将预录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并报考生所在省招办和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后,于7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3.免试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13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报运动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可免试进入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曾获指定项目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
②获得足篮排、田径项目运动健将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4.加分
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5.补充说明:
(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提前单独招生类型,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政策;
(2)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运动训练考试考务相关问题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专业测试相关问题由各项目主考负责解释。
体育教育专业
一、 招生计划
1.招生人数:面向全国招收160人,其中免费师范专业100人、非师范专业60人;
2.分省计划:天津3人、山西8人、内蒙5人、辽宁5人、吉林4人、黑龙江5人、江苏4人、浙江4人、安徽7人、福建4人、江西4人、山东5人、河南6人、湖北38人、湖南4人、广东2人、广西4人、海南4人、重庆8人、四川10人、贵州4人、云南5人、陕西4人、甘肃1人、青海4人。(具体以各省份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二、 考试及录取
1.报名条件: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举行的体育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其中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0cm,身高不符合要求者建议慎重报考。
2. 录取原则:不分文理,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原始分150分);具体投档原则以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相关规定为准;录取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非体育类专业。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