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综合考虑艺术类人才培养需求,学校办学实际和相关省份艺术类统考子科类设置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2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类别及对应省统考子科类要求如下:
一、202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对应省级统考子科类要求:
专业类别 | 省统考子科类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 美术与设计类 |
音乐学 | 音乐类(音乐教育) |
舞蹈学 | 舞蹈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音与主持类 |
二、2026年音乐学专业招考方向及要求:
招生专业 | 招考方向 | 招考要求 |
音乐学(公费师范) | 声乐主项 | 仅招收美声或民族唱法,且副项要求为钢琴 |
钢琴主项 | 仅招收钢琴主项,且副项要求为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 |
音乐学(非公费师范) | 声乐主项 | 仅招收美声或民族唱法 |
钢琴主项 | 仅招收钢琴主项 |
西洋乐主项 | 仅招收长号、长笛、单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手风琴、圆号、低音提琴 |
民乐主项 | 仅招收二胡、古筝、琵琶、竹笛 |
三、我校2026年艺术类专业具体招生办法以后续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