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保送生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我校于2022年12月31日举行了考试。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生成绩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经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考试统一划线92分,现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预录取名单.pdf),公示期为1月4日至1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67862239。
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请被预录取的考生于2月3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我校录取资格,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预录取资格。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将被确认的预录取名单报送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批。审批合格者办理录取手续,审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
特别说明:因各省(市)2023年公费师范生需求尚未下达至学校,若届时相应省(市)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数少于拟录取公费师范生人数,学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报名时填报的志愿顺序对拟录取专业做相应调整。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