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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下一站,华师—第十一届“回访高中母校·分享大学生活”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3日 16:07 浏览数:[]

又一年的桂子山上,桂花香过,暖冬如期而至。若人生是一列永不停歇的火车,那么“下一站”就是人人向往的地方,它代表着未来,代表着理想,代表着美好的希望。转眼间,与华师已经朝夕相处数月的你成为了“华师站”的一员,亲身感受着桂子山上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严谨踏实的治学学风……此时此刻,你是否因成为一名华师人而感到幸福和骄傲?华师之美醉人,你是否已经热切地想回到高中母校,与高中的学弟学妹们分享华师的灵动与美丽了呢?寒假即将来临,已然抵达“华师站”的你,不妨趁此时机,将这沁人的桂香带回高中母校,让我校成为学弟学妹们的下一站吧!

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主办,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华中师范大学资助中心承办的2021年寒假大学生活分享活动,热烈欢迎有意向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与即将进入大学的学弟学妹分享你在华师的点滴,让我校成为他们美好人生的“下一站”。

一、报名条件:

1. 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

2. 热爱我校,对学校的基本情况有一定了解;

3.希望回母校宣传我校,态度积极热情度高;

4. 个人形象良好,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5. 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博雅、树人等各类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二、活动内容:

1. 回访母校,看望恩师:回到高中母校,看望老师,与老师和学弟学妹们交流在桂子山的成长与收获;

2. 助力高考,传授经验:积极融入到学弟学妹中间,与他们分享学习经验,为高考加油;

3. 介绍大学,分享生活自己对我校的了解,向高中的学弟学妹们介绍我校的悠久历史、办学特色、学科优势、师资力量等;随着高考改革的推进,高中学生也急需了解大学相关专业,与学弟学妹们分享自己在桂子山上的多彩的学习与生活,让他们了解自己所学的专业。

4. 答疑解惑,宣传我校:解答学弟学妹们对大学的疑惑,帮助他们了解我校

5. 资助宣传,助力发展:发放资助宣传材料,讲解国家的资助政策我校的资助工作,为“准大学生”们扫清经济压力的顾虑,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

三、组织形式:

为保证活动效果,原则上以团队形式参与活动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8人,每个学校不超过4个团队),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四、活动时间及流程:

1.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2. 报名方式在报名期间通过寒假分享活动报名系统(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或进入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通过扫描网页下方的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后,点击下方“在线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 团队匹配:上报个人信息后,可邀请同高中母校同学加入自己建立的团队,同时可接受、拒绝他人的邀请。

4. 资格审核:团队匹配结束后,各个团队需上传初审材料,我办将对初审材料进行审核(初审材料应包括团队信息、团队优势、活动开展,PPT与视频不作为必选要求);

5. 名单公布审核后,我办将公布审核通过团队名单(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6. 活动培训审核通过的团队须参加培训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保证寒假分享活动宣传效果,我办将结合实际情况,向团队与个人发放不同数量的材料。(材料包括本科招生办公室、资助中心为活动参与成员提供的相关寒假实践介绍信、回执单、各类宣传资料等材料)

7. 活动开展:所有参与成员须在寒假期间回到母校进行宣讲,未能按时进行活动者请及时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以便进行相关处理;

8. 材料反馈在返回母校完成宣讲活动后团队负责人与个人在开学后需将材料反馈至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具体反馈方式以及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活动要求:

1.报名前须与母校相关老师联系确定活动时间与地点,避免对母校正常教学活动造成干扰,活动期间按高中学校要求做好常态化防疫工作。

2.分享内容应体现我校精神,积极向上,不得传播消极言论,不得损坏我校声誉;

3.适当创新形式与内容提升本次宣讲活动的影响力,争取获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对我校的招生有实际作用;

4. 参与成员需将活动过程的图片或者视频发表在微博、QQ空间等社交媒体软件,并截图作为反馈材料,以#华中师范大学欢迎您#为话题,以开展中学地点与活动感想为内容,@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所在学院,并选择@一个或多个校媒(华大在线、华大桂声、华大青年)。此外,鼓励参与成员与母校校媒进行网络互动。最终,参与成员需以群所给文件夹所给材料为模板,将活动中所收集归纳的材料整理一个文件夹。

六、活动内容反馈:

1.(必做)在寒假分享活动报名系统签到,上传活动现场照片;

2.(必做)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分享活动记录表;

3.(必做)参与成员开展活动期间的记录材料:截图+照片+视频+总结或感想(字数不限)(注:四项材料均需提交);

4.(选做)在中学及大学网站或其他媒体刊发本次活动的新闻报道,或采取其他任何可以宣传本次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宣传形式。

七、项目资助办法:

材料完整且内容符合要求的团队、个人(一旦查实作假,或以往期资料作为反馈材料,将取消奖励资格),经审核:

1. 可获得我校社会实践证明一份;

2. 对表现突出的团队、个人将给予证书、活动项目资助(根据反馈情况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八、其他说明:

1. 所有活动报名者必须在报名期间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不接受报名;

2. 所有照片视频必须包含可证明本人在宣讲现场的记录,否则不予评定;

3. 拍摄照片和录制视频应采用相对专业的媒体设备(或者像素高的手机),保证作品清晰

4. 若自行对材料进行后期处理且更有效起到宣传、分享作用,后期评选优先考虑

5. 涉及到学校政策问题,可让咨询者登入我校本科招生网或者拨打本科招生办的电话027-67862239进行咨询;此外办将会设置答疑群,也可让其在我办设置的答疑群内询问工作人员,严禁随意解答我校的招生政策和资助政策;

6. 确实参加实践活动,因个人原因未能有效记录活动的或因个人原因丢失数据的,只给予实践证明;因个人原因丢失照片视频等数据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实际评定以上交的材料为准;

7.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8. 如特殊情况,可随时在QQ群中询问管理员。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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