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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暖冬桂子行 共温华师情—第十届“回访高中母校·分享大学生活”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22:23 浏览数:[]

时间悄然逝去,清晨洗漱时吸入的微凉空气让你忽地发现,已至冬日。但山民知道,在桂子山上,总是暖冬。华师的温度是早起时的一杯豆浆,捧在手心、暖在心间。华师的温度是上学路上的一捧阳光,落在身上,温暖和煦。华师的温暖,存在于桂子山的每一个角落,总在不经意间温暖冬日的你。在这短短几个月里,你是否感受到了“清风起而性浪漫,桂葩吐而芳徜徉”的优美校园环境?是否沉醉于“精神多元,治学严谨”的华师学风?面对这灵动的华师,你想邀请谁来与你共赏?你是否想回到高中母校去探望你心心念念的恩师,和高中的学弟学妹们分享华师的温暖点滴?暖冬悄然而至,不妨趁此时机,将华师的温情带回高中,与老师们、学弟学妹们“共温华师情”。

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主办,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华中师范大学资助中心承办的2020年寒假大学生活分享活动,热烈欢迎有意向的同学积极报名参加,与即将进入大学的学弟学妹分享你在华师的点滴。这将是一趟“暖冬桂子行”,也将是一次“华师情”的共温。

一、 报名条件

1. 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

2. 热爱华师,对学校的基本情况有一定了解;

3. 主动希望回母校宣传华师,态度积极,热情度高;

4. 个人形象良好,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

5. 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博雅、树人等各类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二、  活动内容

1. 回访母校,看望恩师:回到高中母校,看望老师,与老师和学弟学妹们交流在桂子山的成长与收获;

2. 助力高考,传授经验:活动参与者积极融入到学弟学妹中间,与他们分享学习经验,为高考加油;

3. 介绍大学,分享生活:活动参与者通过自己对华师的了解,向高中的学弟学妹们介绍华师的悠久历史、办学特色、学科优势、师资力量等;也可向学弟学妹们分享自己在桂子山上的多彩的学习与生活;

4. 答疑解惑,宣传华师:解答学弟学妹们对大学的疑惑,带他们了解大学生活,了解华师;

5. 资助宣传,助力发展:发放资助宣传材料,讲解国家的资助政策和我校的资助工作,为“准大学生”们扫清经济压力的担忧,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

三、 组织形式

1. 个人

2. 团队(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四、 活动时间及流程

1.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9日;

2. 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加入QQ群(590047999)并扫描二维码报名;

3. 报名表筛选:我办将对所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筛选,请大家务必认真对待,仔细填写;团队提交报名表时只提交一份,报名表详见群内链接或群内二维码;

4. 名单公布:我办将于2019年12月12日公布合格者名单;

5. 活动培训:经筛选审核通过的同学须参加培训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领取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招生办公室、资助中心为参与成员提供的相关寒假实践介绍信、回执单、各类宣传资料等);

6. 活动开展:所有参与成员须在寒假期间回到母校进行宣讲活动,未能按时参与者请及时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进行相关处理;

7. 材料反馈:请在开学后将材料反馈至招生办公室,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具体反馈方式以及反馈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 活动要求

1. 分享内容应体现出华师精神,积极向上,不得传播消极言论,不得损坏华师声誉;

2. 适当进行形式内容创新,增强此次宣讲活动的影响力,争取获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对华师的招生有实际作用;

3. 活动开始前必须提前联系好相关老师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以防对母校教学活动造成干扰;

4. 参与成员需将活动过程的图片或者视频发表在微博、QQ空间等社交媒体软件,并截图作为反馈材料,以#华中师范大学欢迎您#为话题,在哪个中学开展什么活动,以及想说的话为内容,@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所在学院,并选择@一个或多个校媒(华大在线、华大桂声、华大青年)。此外,鼓励参与成员与母校校媒进行网络进行互动。最终,参与成员需以群里所给文件夹为模板,将活动中的所收集归纳的材料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中作为反馈材料。

六、 活动内容反馈

1. (必做)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分享活动记录表(详见附件1);

2. (必做)参与成员开展活动期间的记录材料:截图+照片+视频+总结或感想(字数不限)(注:个人参与必须提供截图、活动照片及总结感想,视频选交;团队参与则四项材料全部需要提交);

3. (选做)在中学及大学网站或其他媒体刊发活动的新闻报道,其他任何可以宣传该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形式类型。

七、 项目资助办法

经审核,材料完整且内容有一定价值的团队、个人(一旦查实作假,或以往期资料作为反馈材料,将取消奖励资格):

1. 可获得我校社会实践证明一份;

2. 对表现突出的团队、个人将给予证书、活动项目资助(根据反馈情况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八、 其他说明

1. 确实参加实践活动,因个人原因未能有效记录活动的或因个人原因丢失数据的,只给予实践证明;因个人原因丢失照片视频等数据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实际评定以上交的材料为准;

2.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3. 所有照片视频必须含有可证明本人在现场的记录,否则不予评定;

4. 拍摄照片和录制视频应采用相对专业的媒体设备(或者像素高的手机),保证作品清晰,以提升评审组对材料的评价度;

5. 若自行对材料进行后期处理且更有效的起到宣传、分享作用,后期评选优先考虑;

6. 所有活动参与成员必须在报名期间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报名;

7. 涉及到学校政策问题,可让他们登入我们学校的本科招生网或者拨打本科招生办的电话02767862239进行咨询,另外我们会设置答疑群,也可在群内询问工作人员,严禁随意解答华师的招生政策和资助政策;                                                                       

8. 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在QQ群中询问管理员。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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