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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华师桂香 吾谁与享 第九届“回访高中母校·分享大学生活”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04日 15:10 浏览数:[]

    “南湖浪涌,桂香灵动……”相信对于每个华师人来说,有这样一支曲,每每在心头回荡,都会激起千分欣喜、万分感动。在这几个月的桂子山生活中,你是否领略了“桂香灵动”的真谛?美在华师:华师桂香,香飘满园,馥郁的香气、极致的美丽,你想邀请谁人来与你共赏?你是否想回到高中的母校,去探望那些曾教导过你的恩师,去向高中的学弟学妹们分享有关大学生活的那点事?寒假即将来临,不妨趁此大好时机,将华师的“桂香”,带回高中,带回那个令你魂牵梦萦的地方吧!

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主办,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学生资助中心承办的2019年寒假大学生活分享活动,热烈欢迎有意向的同学们积极报名参加,与那些即将进入大学的学弟学妹们,分享你在华师的生活,并告诉他们——“华师桂香,等你来赏”。

 

一、 报名条件

1. 全体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

2. 热爱华师,对学校的基本情况有一定了解;

3. 主动希望回母校宣传华师,态度积极,热情度高;

 

二、 活动内容

1. 回访母校,看望恩师:回到高中母校,看望老师,与老师和学弟学妹们交流在桂子山的成长与收获;

2. 助力高考,传授经验:活动参与者融入到学弟学妹中间,为他们传授学习经验,为高考加油;

3. 介绍大学,分享生活:参与成员通过自己对华师的了解,向高中的学弟学妹们介绍华师的悠久历史、办学特色、学科优势、师资力量等;也可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桂子山上的多彩学习与生活;

4. 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了数以千万的学生完成学业,使得他 们可以更好地追逐自己的梦想,我们向我校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们发出倡议,回到高中母校,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三、 组织形式

1. 个人

2. 团队(参考人数2-8人)

 

四、 活动时间及流程

1.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

2. 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本通知所附链接的表格,并加入QQ群:698666864;

3. 报名表筛选:我办将对所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筛选,请大家务必认真对待,仔细填写;团队提交报名表时只提交一份,报名表详见群内链接或群内二维码;

4. 名单公布:我办将于2018年12月19日公布合格者名单;

5. 活动培训:经筛选审核通过的同学须在2018年12月23日(星期日)于大学生活动中心五楼参加培训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领取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招生办公室为参与成员提供的相关寒假实践介绍信、回执单、各类宣传资料等);

6. 活动开展:所有参与成员须在寒假期间回到母校进行宣讲活动,未能按时参与者请及时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进行相关处理;

7. 材料反馈:请在开学后将材料反馈至招生办公室,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具体反馈方式以及反馈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五、 活动要求

1. 分享内容应体现出华师精神,积极向上,不得传播消极言论,不得损坏华师声誉;

2. 适当进行形式内容创新,增强此次宣讲活动的影响力,争取良好的宣传效果,对华师的招生有实际作用;

3. 活动开始前必须提前联系好相关老师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以防对母校中学教学活动造成干扰;

4. 活动须将现场情况以图片或小视频的等形式编辑内容发送至微博,并截图作为反馈材料:(1)以#华中师范大学欢迎您#为话题,在哪个中学开展什么活动,以及想说的话为内容,@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所在学院,并选择@一个或多个校媒(华大在线、华大桂声、华大青年)。此外,鼓励参与者与母校校媒进行网络进行互动。(2)以#华中师范大学资助政策宣讲#为话题,编辑宣传语言,将资助政策宣讲过程、资助材料发放过程拍摄照片发送至微博,并@华中师大学生资助中心。

 

六、 活动内容反馈

1. (必做)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分享活动记录表(详见附件1);

2. (必做)参与者开展活动期间的记录材料:微博截图+照片+视频+总结或感想(字数不限)(注:个人参与必须提供微博截图、活动照片及总结感想,视频选交;团队参与则四项材料全部需要提交);

3. (选做)中学及大学网站或其他媒体刊发活动的新闻报道;其他任何可以宣传该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形式类型;

 

七、 项目资助办法

经审核,材料完整且内容有一定价值的团队、个人(一旦查实作假,或以往期资料作为反馈材料,将取消奖励资格):

1. 可获得我校社会实践证明一份;

2. 对表现突出的团队、个人将给予证书、活动项目资助(根据反馈情况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八、 其他说明

1. 确实参加实践活动,因个人原因未能有效记录活动的或因个人原因丢失数据的,只给予实践证明;因个人原因丢失照片视频等数据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实际评定以上交的材料为准;

2. 所有照片视频必须含有可证明本人在现场的记录,否则不予评定;

3. 拍摄照片和录制视频应采用相对专业的媒体设备(或者像素高的手机),保证作品清晰,以提升评审组对材料的评价度;

4. 若自行对材料进行后期处理且更有效的起到宣传、分享作用,后期评选优先考虑。

5. 所有活动参与者必须在报名期间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报名。

6. 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在QQ群中询问管理员。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8年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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