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学校主站
学校要闻
二维码扫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学校要闻

2007级非师范专业学生转入免费师范专业实施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华师本科招生网     发布时间:2007-10-12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办发〔2007〕34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考虑到我校2007级部分非师范学生强烈要求转入免费师范生的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我校拟在2007级提交申请的新生中择优选拔部分非师范专业学生转入免费师范专业学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1、 学生志愿报名,学校统一选拔。
2、 凡申请在同一院系或同一个一级学科内从非师范转入师范专业的学生,学校将优先给予考虑。
3、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跨科类(文科、理科、艺术、体育)调整专业。
4、 跨院系申请的学生,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高考成绩、志愿填报情况和院系专业教学的实际情况综合考核批准。
5、 选拔进入免费师范专业学习的学生须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
二、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向所在院系领取《免费师范专业申请表》并10月15日上午前递交到所在院系。
2、各院系在10月19日下午五点前将学生申请表交招生办公室。
3、学校将组织由有关校领导、纪委、教务处、学工部负责人组成的审核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情况审核并确定批准名单。
4、招生办于10月29日前在网上公示拟转名单,并通知相关院系和职能部门。
5、11月5日起,学生签订协议书后进入新专业学习。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ccnu.edu.cn;咨询电话:67867105
 
                                          华中师范大学
                                      2007年10月11日

上一篇: 2007级拟转入免费师范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下一篇:党委副书记谢守成和我校学生王潇应邀参加教育部新闻发布会 接受多家中央媒体采访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101室
部门: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mail:zb@ccnu.edu.cn
电话:027-67863374 027-67862239 027-6786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