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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主要误解有5种(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作者:    信息来源:华师本科招生网     发布时间:2007-06-14    浏览次数:
     北方网消息(记者于浩):近日,华中师范大学正式公布了该校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方案,其核心内容概括为“提前录取,免费教育,确保就业,带薪读研”。对于考生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华中师范大学党委书记丁烈云。
  丁烈云说,当前社会中对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存在误解。首先,“确保就业”不等于“指定就业”。政策规定,“有关省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做好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位到中小学校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同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为每一位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有媒体据此报道,免费师范生实施“指定就业”。这是一种错误认识。按照政策规定,免费师范生的就业,首先由省级教育行政门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免费师范生自主择业。对于最终未找到合适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省级教育行政门负责为每一位毕业生安排落实任教学校,以此确保免费师范生的就业。
  第二,“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不等于“必须到西部贫困地区任教服务”。政策规定,免费师范生毕业后需履行一定时期的中小学教育服务。有的考生和家长误认为,“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必须到西部贫困地区任教服务”。实际上,按照政策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其服务区域不完全是西部地区。如果免费师范生的生源所在省份不是西部地区,当然也就不存在必须回西部任教的问题。
  第三,“任教服务”不等于“上山下乡”。政策规定,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二年。有的考生和家长据此认为,“任教服务”就是“上山下乡”。实际上,免费师范生也可以选择到城镇学校工作,只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需到县级或以下学校任教服务两年。服务期间其人事关系保留在原签约单位,工资由原签约单位发放,两年服务期满,直接回签约单位工作,不存在再次择业的风险。
  第四,“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不等于“考研受限制”。政策规定,“免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有媒体因此报道,“免费师范生考研受限制”。这是一种片面理解。实际上,按政策规定,免费师范生在毕业时经学校考核符合要求的,即可直接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并且对工作业绩突出、学业特别优秀的还可继续攻读教育博士学位。可见,毕业时经学校考核符合要求的免费师范生实际上实现了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存在报考受限制的问题。
  第五,“签订协议”不等于“定终身”。政策规定,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有的考生和家长据此认为,“签订协议”就是“定终身”,这是一种片面认识。实际上,免费师范毕业生原则上需在教育系统工作10年,这是国家的一种鼓励和引导政策。但免费师范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不等于“定终身”。
  丁烈云说,师范生到农村任教,目的是接受锻炼,了解基层社会。免费师范生的政策一出台,很多人就关心到农村执教这一条,有人就误认为,到农村执教就意味着可能今后就呆在农村了,国家出台这项政策就是为了弥补农村基层教育师资的不足。实际上,平衡国内师资只是该项政策的一个方面,国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出高素质的教师、教育家。去农村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为了锻炼人才,让大家了解中国的基层社会,了解基层教育。实际上到农村锻炼对于师范生自己长远的发展是有利的,到农村工作一段时间是他们人生中的宝贵财富,有利于将来的长期成长,有利于成为为教育家、优秀教师。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一批真正了解国情、了解自己国家教育状况的教师,这是培养骨干教师、教育家必不可少的环节。而且,今后所有骨干教师都要到农村进行锻炼。这是国家的一个大方向,要让教师的培养和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丁烈云认为,关于服务期的问题,要从国家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根本目的、怎样培养优秀教师和教育家这两个问题来考虑清。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的目的,在温家宝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讲的非常清楚,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规定服务期这是大家都认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利义务是一对对等的关系,我们必须履行国家义务,这是合情合理的。而且,要培养和造就一个优秀教师是非常不容易,它是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这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现在教师职业是非常好的职业,就这几年的就业形势看,不仅是师范大学的毕业生,包括很多综合型大学的毕业生,甚至研究生,能到一个高中、中学就业已经是很理想的职业。一般来说,即便没有这个政策,考师范大学的学生都要做好到基层做老师的心理准备。我们学校2004年的师范专业毕业生1724人,到基层任教的1363人,约占80%;2005年的师范专业毕业生1561人,到中小学任教的1024人,约占71%。从这个形势来看,没有这个政策都是这样好的形势,现在有了这个政策,形势应该更好。
  据介绍,在招生录取方面,该校师范专业在各省(区、市)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学习。对符合师范生报考条件、达到录取基本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可采取自主招生等方式进行选拔。在费用方面,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师范生学费、住宿费按照湖北省物价、财政部门核定标准确定;生活费补助标准由财政部门参照武汉市基本生活费用核定。在实践教学环节方面,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统筹安排师范生实习专项经费,包括交通补助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生活补贴和实习指导工作经费。
  在人才培养方面,一是将本科教师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于为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一流的师资。职业目标定位在重点高中师资上,同时要求学生具备从事初中教育教学的能力。二是在课程设置上,以“主修专业+教师教育课程模块”(3+1’)的模式设计教师教育的课程体系。三是加强与基础教育的联系,结合基础教育的改革对教师素质需求的实际,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深化教育培养模式的改革。四是建立基础教育改革和服务综合试验区,发挥教师教育研究、服务和引领基础教育的作用。建立面向基础教育开展合作研究的基地,聘请中学优秀教师担任教师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强化教学实践环节,完善到中学半年实习制度,整体提高教学质量。五是实施本科生“素质成绩单”制度,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参加辅修、双学位的学习,培养交叉融合、一专多能的新型师资。六是积极推行研究型教学,发挥广大教师在培养学生课堂设计、组织能力方面的示范作用。七是建立本科生导师制。采取特殊培养措施,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在就业和激励方面,第一,对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实行统一调配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就业政策。师范生毕业时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岗位;末落实工作岗位的免费教育师范生由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工作。第二,对免费教育师范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以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服务期间,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对工作业绩突出、学业特别优秀的还可继续攻读教育博士学位。第三,对有志从教并符合师范生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入学二年内可按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师范专业学习,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待遇。免费教育师范生可按学校规定在师范专业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第四,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服务期满,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第五,学校制订和实施《华中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品学兼优的免费教育师范生,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及学校、社会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高考成绩特别优秀者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10000元不等。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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